根据工作需要,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委托河北启航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公证员1名、制证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公证员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正确;
2、年龄40周岁以下 (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或公证员执业证书;
4、大局观强,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和开拓能力;
5、具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安排,能够完成目标任务;
6、精神与身体健康。
(二)制证人员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正确;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3、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计算机操作;
4、精神健康,积极乐观向上,能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5、持有有效期内《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市有住房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受过行业惩戒的;
5、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按照有关规定,具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薪酬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31日,通过河北启航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qhhro.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携带有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过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690号金业大厦8楼
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1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必须含二维码;
⑥考试报名表(附件2)。
3、考生现场报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现金)。
(三)笔试和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电话通知。
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各岗位面试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和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公布,各岗位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上述环节中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递补:中共党员,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河北启航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qhhro.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河北启航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不少于2个月。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期间,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及相关原则递补。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已招聘上岗的,将终止劳动合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的,后果自负。
4、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须佩戴口罩,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咨询电话:17731168602
咨询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UpLoadFile/file/20211031/20211031092137_8758.zip
附件2《考试报名表》/UpLoadFile/file/20211031/20211031092151_7203.zip
2021年10月31日